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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 ......(本文共 147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