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牌予制造商

所属栏目:港澳药事法规

表5-2持牌照制造药剂制品①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处所制造药剂制品,但如该人持有牌照在该处所制造药剂制品,则属例外②违反上述规定,即属犯罪,可处第6级罚款及监禁2年不视为制造药剂制品如某人将符合以下说明的标签,附贴在药剂制 ......(本文共 849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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