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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易》为“艮”②。艮,限也,时未可听物生③,限止之也。【注释】①丑:十二地支的第二位。用以纪月,即农历十二月。② 艮(gèn):《周易》卦名。八卦之一,也为六十四卦之一。《周易·说卦》:“艮,止也。”高亨《周易大传今注》 ......(本文共 208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