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X、Y表示“范围—数量”或“数量—数量”

所属栏目:隐性否定与句法制约

当X、Y表示范围与数量、数量与数量关系时,整个格式除了突出强调的作用外,“仅”还将范围限定在X内,此时X表特指,整个格式带有举例性质,具体表现为对特例的解说或对例外的追加等。(一)特例解说几部虚词词典在论述“仅”“就” ......(本文共 1919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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