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村居民住房

所属栏目:浙江人口发展报告

(一)乡村住房建筑面积“六普”10%长表抽样数据显示,全市乡村家庭户居民住房(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和滨江区没有乡村居住房)户均面积171.17平方米,比全市平均水平高63.81平方米;人均面积61.53平方米,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0.00平方米 ......(本文共 1445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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