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
文号标题内容摘要执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 ......(本文共 285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