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师毕业生入东南大学补修学程办法

所属栏目:南京大学校史资料选编

一、在未行学分制以前,所有高师毕业生所习学程,每学期概以十八学分计算。二、南高各部科毕业生欲补足大学课程者,其应补习之科目及学分,可由各部科参照现行选课规则规定之。三、毕业同学在暑期学校所习学程,得酌量情形算入 ......(本文共 256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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