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人决议之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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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条 前提及手续一、如社团、合伙或公司作出违法或违反章程或成立文件之决议,任何社员、合伙人或股东得于十日期间内声请中止执行该等决议,只要在特别规定未另定期间;为此,该等人须证明其作为社员、合伙人或股 ......(本文共 599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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