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解》的批评价值

所属栏目:乐府诗批评史

在《〈乐府古题要解〉序》中,吴兢已明言其撰写《要解》一书的目 的,主要是着眼于文学写作学的角度,用来纠正“历代之士”创作乐府 诗时“不睹于本章,便断章取义”之不良风气,而欲使“后生”们有所鉴 诫与“取正”的。《要解》所起到的实际写作学效果如何,即唐代诗人对 乐府诗的创作究竟有多少与《要解》相关联者,则是一个很有必要讨论 的话题,但因限于篇幅,这里只着眼于乐府诗批评史的角度,对《要 解》的批评价值略作陈述,要而言之,《要解》的批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 下三个方面:
其一,注重对本事的笺解,并在古乐府创作与理论批评两个方面, 均产生了程度不同之影响。在中国古代诗歌中,只有乐府诗讲究“本 事”,所以,大凡于“乐府古题”拟作者,对古题的“本事”都是颇为注意 的,这从李白的《将进酒》《蜀道难》《上之回》等古乐府之作中,即略可 获知。虽然,唐代诗人的古乐府也有跳出“本事”之外的,如高适《燕歌 行》等,但这种情况毕竟只是少数。由艺术实践而乐府诗的理论批评, 即使得“本事”成为了“题解类批评”必须“题解”的一种主要对象,如蔡 邕《琴操》、崔豹《古今注》等,即无不如此。以崔豹《古今注》为例,其 卷中《音乐第三》所“注”之“乐府古题”,除《吴趋曲》《长歌》《短歌》《横 吹》外,其余15题全部进行了与“本事”相关之题解。这15题依序为: 《雉朝飞》《走马引》《淮南王》《武溪深》《箜篌引》《平陵东》《薤露》《蒿 里》《杞梁妻》《钓竿》《董逃歌》《短箫铙歌》《上留田行》《日重光》《月重 轮》。而这15题的题解,又几乎全为吴兢《要解》所抄引,仅此,即可 窥知崔豹《古今注》对《要解》的影响之一斑。而《要解》141题“乐府古 府”之题解,一方面指导着当时“后生”们对“乐府古题”的创作,一方 面则影响着一批题解类乐府专书对“本事”的重视,如沈建《乐府广题》、 刘次庄《乐府集序解》等,即为其代表。沈建《乐府广题》题解之注重“本 事”者,据《乐府诗集》所引《乐府广题》可知,主要有《结客少年场》(卷 六十六)、《鸡鸣歌》(卷八十三)、《并州歌》(卷八十五)等。沈建撰著 《乐府广题》时,正为吴兢《要解》流行之际,则其理所当然应受到影响。 刘次庄所撰《乐府集序解》1卷,本是对《乐府集》10卷之“古乐府”所进 行的题解,故有将二者合刻为一书者。如其于《白头吟》的题解为:
《白头吟》,相如将聘茂陵女为妻,文君作《白头吟》以自绝, 相如乃止。故李白辞曰: “头上玉燕钗,是妾嫁时物。赠君表相 思,罗袖幸时拂。莫卷龙须席,从他生网丝。且留琥珀枕,还有梦 来时。”此最为警策
这条题解,不仅对《白头吟》的“本事”进行了交待,而且还引录了李白 《白头吟》全文,以表明李白《白头吟》与“文君作《白头吟》”是具有很强 的关联性的。仅此即可表明,刘次庄《乐府集序解》之于“本事”的笺释, 也是自有其特点的。
其二,以题解的形式,推动了唐代乐府诗理论的建构与批评。2008 年,我在撰著《唐后乐府诗史》之时,曾对《全唐诗》《全唐诗补编》中的 乐府诗进行过手工统计,共得各类乐府诗(含旧题乐府与新题乐府)数 千首之多。这一数量也许有欠准确,但其却可证唐代的乐府诗创作乃是 相当繁荣发达的。而与这种创作实况密切相关的乐府诗批评与理论建 构,在有唐一代也是堪为称道的。这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题解 类批评”的乐府专书相继问世; 二是李白“古乐府之学”的建立; 三是 《全唐文》中各种序跋所构成的“专论类批评”。对于后二者,本章的第 二节、第四节已有专门之论述,所以这里仅就前者略作讨论。关于唐代 “题解类批评”的乐府专书之相继问世, 本节开首所述介之刘��《乐府古 题解》等, 即为最具典型的例子。而吴兢的《要解》一书, 虽然后于刘�� 的《乐府古题解》,但其在当时及其后的影响之大却是可以肯定的,因 为以吴兢在当时的史官身份与地位以论, 其《要解》显然是要较刘��《乐 府古题解》等书更为“后生”们所接受的,而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于唐人 此类之作只著录《要解》一种的举措,又可为之佐证。因此,从这一角 度考察,可知其后的郗昂《乐府古今解题》、王昌龄《古题乐府解》、沈 建《乐府广题》三书,应是均不同程度受到了《要解》之影响的。而佚名 氏《乐府解题》,亦应作如是观。《乐府解题》的成书年代虽然不可确考, 但从曾慥《类说》卷五十一所引《乐府解题》以《江南曲》居首的实况言, 似其当在《要解》之后,因为《要解》虽然也以《江南曲》居首,但据附于 卷首的“吴序”可知,其之成书,主要是“因涉阅传记,用诸家文集,每 有所得,辄疏记之”所致,即其并没有参考《乐府解题》而为。另者,从 《要解》自始至终均未言及《乐府解题》的角度言,似《乐府解题》亦应后 于《要解》。综此二者,是知佚名氏《乐府解题》亦有受《要解》之影响的 可能。 也就是说,现可知可见的唐代题解类乐府专书中, 除刘��《乐府 古题解》一书外,其余均与《要解》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承续关系。而正是 这些题解类著作的互为作用、互为映衬,才使得“题解类批评”成为了 乐府诗批评史上的一种重要批评形式,并在唐代得以确立。由是而观, 《要解》在唐代乐府诗批评史上所占地位之重要,也就甚为清楚。
其三,对郭茂倩《乐府诗集》产生着直接的影响。明人毛晋于津逮 秘书本《要解》有跋云: “又有《乐府解题》,不著撰人名氏,与吴兢所撰 差异,今人混为一书,谬矣。但太原郭氏诸叙中辄引《乐府解题》,不 及《古题要解》,不知何故。”其实,毛晋的这一认识并不正确,因为历 史的真实是,郭茂倩编撰《乐府诗集》时,至少从三个方面参考了《要 解》一书。首先是分类。在已知的唐代及唐以前所有的题解类乐府专书 中,只有《要解》是唯一进行分类题解的,尽管《要解》并没有交待其分 类的标准,且其分类也有欠科学,但却无疑会给《乐府诗集》以影响。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如《要解》中的“相和歌”“横吹曲”“铙歌”“清商曲” 等类别,就皆为《乐府诗集》所接受,二者所不同者,是《乐府诗集》在 参考《要解》时,对有关的类别名称略作修改,如将“铙歌”改为“鼓吹曲 辞”等。其次是音乐。上已言之,注重音乐与“乐府古题”的关系,为 《要解》表现在题解上的一大优长,而《要解》于题解所体现出来的这一 优长,即为《乐府诗集》所完全接受。如《要解》卷上于《燕歌行》《苦寒 行》《塘上行》《煌煌京洛行》《野田黄雀行》《棹歌行》六诗题之开首,皆 有“右晋乐奏魏文帝”“右晋乐奏魏武帝”“右晋乐奏魏武帝”“右晋乐奏 魏曹植”“右晋乐奏魏明帝”等之记载,而《乐府诗集》卷三十二、卷三十 三、卷三十五、卷三十九、卷四十所著录此六题(其中卷三十九为二 题)者,亦皆有“右一曲,晋乐所奏”的诗末之注。一为“晋乐奏”,一为 “晋乐所奏”,二者表现在音乐方面的这种关系,是《乐府诗集》参考《要 解》的最直接证明。再次是《乐府诗集》对《要解》题解文字的大量引用。 如上引《要解》卷上对《薤露歌》《蒿里传》之题解,共由两部分组成,从 开首至“亦呼为挽柩歌”的一段文字,全系引录于崔豹《古今注》卷中《音 乐第三》;而自《左氏春秋》到结尾的一段文字,则全为吴兢所补之“要 解”。《乐府诗集》之于《薤露歌》《蒿里传》的题解,则是引录崔豹《古今 注》、吴兢《要解》二者而成。其具体为:
崔豹《古今注》曰: “《薤露》《蒿里》,泣丧歌也。本出田横门 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作悲歌。言人命奄忽,如薤上之露,易 晞灭也。亦谓人死魂魄归于蒿里。至汉武帝时,李延年分为二曲, 《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亦谓 之挽歌。”谯周《法训》曰: “挽歌者,汉高帝召田横,至尸乡自杀。 从不敢哭而不胜哀,故为挽歌以寄哀音。”《乐府解题》曰: “《左 传》云: ‘齐将与吴战于艾陵,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杜预云: ‘送死。’《薤露》即丧歌,不自田横始也。”按蒿里,山名,在泰山 南。魏武帝《薤露行》曰: “唯汉二十二世,所任诚不良。”曹植又作 《唯汉行》。
很明显,在这条近300字的题解中,只有“按蒿里”以后的一段文字, 才属于郭茂倩自己的题解,即“按蒿里”以前的大段题解文字,主要是 引录崔豹《古今注》与吴兢《要解》之文(略有增删)而成。而还值得注意 的是,郭茂倩引录《要解》题解之文字时,不作《要解》却作《乐府解 题》,其中原因何在?孙尚勇《乐府文学文献研究》虽然认为《乐府诗集》 引用《要解》“达一百零五处”之多,其“明确交待出处者九十九处,其中 引自《要解》各题题解者八十六处,引于各类之序者九处; 未作交待但 可考知引自《要解》者六处”,但也未能就吴兢《要解》为什么会在《乐 府诗集》中成为《乐府解题》这一核心问题进行材料上的交待。按上引马 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八六《经籍十三》有云: “《乐府古今解题》。《崇文 总目》:唐郗昂撰。或云王昌龄撰,未详孰是。旧云《古今乐府解题》, 又云古题所载曲名,与吴兢所撰《乐府解题》颇异,复有唐李百药词, 今定为《乐府古今解题》。”其中的“与吴兢所撰《乐府解题》颇异”,语出 官修的《崇文总目》一书,表明《要解》在北宋初、中期之际,就曾一度 被改名为《乐府解题》,而郭茂倩所参考者,正是书名为《乐府解题》之 吴著,因而才使得《要解》在《乐府诗集》中成为了《乐府解题》。明乎 此,则《要解》在《乐府诗集》中被称作《乐府解题》者,也就不难理 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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