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乐府诗批评史
荀勖《荀氏录》一书,现所存见者,为清人王谟所辑刻《汉魏遗书
钞》之《古今乐录》,199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曾据此刻本影印出版,这
一影印本即成为“今本”《古今乐录》。今本《古今乐录》第39条引王僧虔
《大明三年宴乐技录》有云: “《荀氏录》所载十二曲,传者五曲。”但由
于《晋书》卷三十九《荀勖传》未载此书,且其又早佚亡,因而便招致了
研究者的诸多误解。如有人认为,其书名应作“荀《录》”,理由是“张永
《元嘉正声技录》简称张《录》,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简称王
《录》”; 并且指出,《梁书》卷三十三《王僧孺传》所引任昉赠王僧孺诗
中的“刘《略》班《艺》,虞《志》荀《录》”之“荀《录》”,所指乃为荀勖《杂
撰文章家集叙》《中经新簿》之类的著作④。但也有人认为,“智匠在引
述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和张永《元嘉正声技录》文字时,常常用
一些简省的称谓方式”,“所以,以今天所见《古今乐录》所引《荀氏录》
的文字内容来分析,智匠所说的《荀氏录》,就是荀勖编辑的《魏宴乐歌
辞》(七卷)和《晋宴乐歌辞》(十卷)这两种书”①。更有甚者,认为《荀
氏录》非为荀勖所著,其作者“应是荀勖之后、王僧虔之前的一位荀姓
士人所撰”,而持说者最为“关键”的理由,则是“《荀氏录》录平调曲六
曲,未载平调七曲中的《鞠歌行》”。凡此,均为正确认识《荀氏录》带来
了种种的不便。
而实际上,上述三说均误。首先,持书名为“荀《录》”说者,依“张
永《元嘉正声技录》简称张《录》,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简称王
《录》”之例,固然可视之为简称,但简称有一个前提,即其必须是建立
在书名全称的基础之上,否则,简称就无从谈起。此为其一。其二,持
简称说者殊不知,今本《古今乐录》引书有一个极为明显的特点,即其
凡所引之书,都曾有书名全称出现,如第33条之于“张《录》”为“张永
《元嘉正声技录》”,第“39条”之于“王《录》”为“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
技录》”,便皆为明证。而“荀《录》”为今本《古今乐录》第39条王僧虔
《大明三年宴乐技录》之所引为“《荀氏录》所载十二曲”者,其中之《荀
氏录》为“荀《录》”的书名全称,即可肯定(自此条之后,今本《古今乐
录》乃始有“荀《录》”这样的简称,此前则无,读者自可核查之)②。至
于认为任昉赠诗中的“荀《录》”所指为荀勖《中经新簿》等之类的著述
者,实则是持说者对此诗中“荀《录》”的一种误解,盖因“刘《略》班
《艺》,虞《志》荀《录》”两句诗,乃是任昉从文献、艺文、文章、音乐
四个方面对王僧孺之称美(因为王僧虔在当时也是一位著名的音乐学
家,故任昉即以“荀《录》”喻之),哪里是在说《中经新簿》之类的著作
如何如何呢?其次,持《荀氏录》所指为“《魏宴乐歌辞》(7卷)和《晋宴
乐歌辞》(10卷)这两种书”之说者,完全属于一种自说自话,因为仅据
《魏宴乐歌辞》与《晋宴乐歌辞》之书名即可知,这是两种“歌辞”类的作
品集,即其与已知的《荀氏录》(指今本《古今乐府》之所引)不是一回事
(《宋书》卷二十《乐二》全文引录了“荀勖造”之《晋四厢乐歌十七篇》、
“晋《正德》《大豫》二舞歌(各)一篇”,可参看)。所以,《荀氏录》所指
不是《魏宴乐歌辞》与《晋宴乐歌辞》二书。至于以“《荀氏录》录平调曲
六曲,未载平调七曲中的《鞠歌行》”,而认为荀勖不是《荀氏录》作者之
说者,则更是无以成立的。这是因为: 一则今本《古今乐府》中没有
“《荀氏录》录平调曲六曲”之载,有的只是第39条中的“《荀氏录》所载
十二曲,传者五曲……其七曲今不传”,此则表明,持说者之“《荀氏
录》录平调曲六曲”乃不确,或者说其未能细读《荀氏录》之佚文而有此
误。二则今本《古今乐府》第39条虽然引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有
“平调七曲”之载,但第43条所引“王僧虔《技录》”则为: “又有《鞠歌
行》,今无歌者。”可见,平调中的《鞠歌行》,在荀勖、王僧虔所生活的
当时,是确曾因“今无歌者而“今不传”的。综此二者,是知“《荀氏录》
录平调曲六曲,未载平调七曲中的《鞠歌行》”之说,是不能用来作为荀
勖非为《荀氏录》作者的依据的。所以,《荀氏录》不是“荀勖之后、王僧
虔之前的一位荀姓士人所撰”者,乃不言而喻。
据《晋书》卷三十九《荀勖传》之所载,荀勖在“俄领秘书监,与中书
令张华依刘向《别录》,整理记载”之前,曾“既掌乐事,又修律吕”,而
姜亮夫《张华年谱》则将张华拜中书令与“秘书监荀勖依刘向《别录》,整
理记载”二事皆系于晋武帝泰始六年,且之前的泰始五年,荀勖与张华
曾“各造正旦行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歌诗”①,以此度之,《荀氏
录》为荀勖撰著于泰始五年(269年)前后,当可论断。荀勖与张华“各
造正旦行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歌诗”,其篇名分别为《正旦大会王
公上寿酒歌》《食举乐东西厢歌》,皆为《晋书》卷二十二《乐上》所著录。
又,据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卷三十一荀勖
《让乐事表》《奏校试笛律》《奏条牒诸律问列和状》诸文,以及《晋书》卷
十六《律历上》之所载,可知荀勖在晋武帝泰始十年(274年)前后,曾
奉命与协律中郎将列和等讨论“笛律”,并由“刘秀、邓昊、王艳、魏邵
等与笛工参共作笛,工人造其形,律者定其声,然后器象有制”,而使
得“音均和谐”①。这一记载表明,荀勖对于魏、晋宫廷的宴乐(雅乐)
与乐辞等,乃是相当熟悉的,故而乃有了上述《晋宴乐歌辞》《荀氏录》
等著述之问世。
今所存见之《荀氏录》,主要为今本《古今乐录》所引佚文,凡14
条,分别涉及了“平调”“清调”“瑟调”“楚调”四类(皆属“相和歌辞”)
曲名,乐府篇名则有37题。其具体为: 《短歌行·周西》《短歌行·对
酒》《短歌行·仰瞻》《燕歌行·秋风》《燕歌行·别日》《长歌行·功名》
《长歌行·青青》《猛虎行·吾年》《猛虎行·双桐》《君子行·燕赵》《从
军行·苦哉》《短歌行·雉朝飞》(以上平调,12题); 《苦寒行·北上》
《董桃行·上谒》《塘上行·蒲生》《秋胡行·晨上》《秋胡行·愿登》《苦
寒行·悠悠》《豫章行·白杨》《董桃行·白日》《相逢狭路间行》(以上清
调,9题); 《善哉行·自惜》《善哉行·古公》《善哉行·朝日》《善哉
行·朝游》《善哉行·上出》《善哉行·赫赫》《善哉行·我徂》《善哉行·
来日》《艳歌行·罗敷》《善哉行·五岳》《却东西门行·鸿雁》《长安城西
行·长安》《艳歌行·双鸿》《艳歌行·福锺》《墙上难用趋行·墙上》(以
上瑟调,15题); 《怨诗行·古为君》(以上楚调,1题)。在这37题中,
属于“今不传”者,则有17题,即: 《长歌行·功名》《长歌行·青青》
《猛虎行·吾年》《猛虎行·双桐》《君子行·燕赵》《从军行·苦哉》《短
歌行·雉朝飞》(以上平调,7题); 《苦寒行·悠悠》《豫章行·白杨》
《董桃行·白日》《相逢狭路间行》(以上清调,4题); 《善哉行·五岳》
《却东西门行·鸿雁》《长安城西行·长安》《艳歌行·双鸿》《艳歌行·
福锺》《墙上难用趋行·墙上》(以上瑟调,6题)。这37题的作者,除
古辞(如《豫章行·白杨》《相逢狭路间行》《善哉行·来日》《艳歌行·罗
敷》等)属无名氏(含3题未载作者而又未标明为“古辞”者)外,其余依
序为曹操、曹丕、曹睿、左延年4人。由是而观,可知《荀氏录》所录
载者,乃皆为汉、魏时期乐府之篇名。而此,即为今本《古今乐录》引
录《荀氏录》所传达出的一个重要乐府诗信息。透过这一信息,可知荀
勖与《荀氏录》之于乐府学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录载、整理乐曲与乐辞之先河。就现所存见之资料言,汉、
魏时期的乐府诗创作虽然十分活跃,且乐府民歌与文人乐府应有尽有,
但当时并没有人将这些乐府诗编为一集,更没有人对其进行过专题研
究。而待至西晋,情况就大不一样,即在这一时期,编辑、整理汉、魏
乐府与时人乐府诗,乃成为了一种风气,如上所举荀勖就曾以一人之力
编撰了包括《荀氏录》在内的8种著作。荀勖生当魏、晋易代之际,又
曾“掌乐事”“修律吕”于西晋新政,极为熟悉汉、魏、西晋三代宫廷
的各种乐调与歌辞,因而才撰著了《荀氏录》等书。《荀氏录》的问世,
标志着对汉、魏乐府诗的收集与整理,在西晋之初即已引起了文人学
者们的高度重视。而从《荀氏录》始,编辑与整理前人和时人乐府诗
的专书,便相继被推出,这从《隋书》卷三十五《经籍四》于“荀勖撰”
后所开列的20多种乐府诗的书名之中,即略可知其端倪。而这些乐
府著述,对于当时及其后的乐府诗批评而言,无疑是起到了相当大的
作用的。
(二)较为详细地记载了汉、魏乐府(曲调)的流传之况。这又具体
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至西晋时,有些乐曲与乐辞仍在(宫中)传唱,
如今本《古今乐录》第39条所引《荀氏录》云: “传者五曲,武帝《周西》
《对酒》、文帝《仰瞻》并《短歌行》,文帝《秋风》《别日》并《燕歌行》是
也。”二是在西晋时有些乐曲或乐辞已属于“今不传”者,如第41条之
“荀《录》所载明帝《双桐》一篇,今不传”等。这两个方面的记载,无论
是“传”抑或“不传”,荀勖在《荀氏录》中都对这些乐曲之名与乐辞之名
进行了记载,极便于时人与后人对其之认识与把握。如上引第39条之
《周西》《对酒》《仰瞻》《秋风》《别日》等,即皆为乐辞也就是乐府诗的篇
名,而《短歌行》与《燕歌行》,则乃为曲调名。这一记载表明,在汉、
魏之际的曹操《周西》《对酒》,以及曹丕《仰瞻》等,乃皆配《短歌行》这
一曲调以唱,而曹丕《秋风》《别日》所配者则为《燕歌行》。乐曲之名
与乐辞之名,以及其作者(含“古辞”作者无名氏)等,均记载得甚为
清楚,这对于时人与后人了解汉、魏乐府的流传与接受之况,乃是极
具助益的。
(三)为史家撰写“汉魏乐志”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材料。从接受史与
影响史的双重角度言,荀勖《荀氏录》不仅为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
录》所引录,而且也是沈约撰写《宋书·乐志》的重要参考书之一,对
此,《宋书》卷二十一《乐三》于“清商三调歌诗”下的“荀勖撰旧词施用
者”之注,即可证之。所谓“荀勖撰旧词施用者”,并不是说《宋书·乐
志》中所著录之“清商三调歌诗”为荀勖所撰,而是指荀勖曾为汉、魏乐
府(主要为“清商三调”中的古辞与曹氏“歌诗”)重新配曲。为荀勖所撰
“旧词施用者”之“旧词”,凡19首,其依序为: 《周西》《秋风》《仰瞻》
《别日》《对酒》《晨上》《北上》《愿登》《上谒》《蒲生》《悠悠》《朝日》《上
山》《朝游》《古公》《自惜》《我徂》《赫赫》《来日》。另有“大曲”16首:
《东门》《西山》《罗敫》《西门》《默默》《园桃》《白鹄》《碣石》《何尝》《置
酒》《为乐》《夏门》《王者布大化》《洛阳行》《白头吟》《明月》。二者共计
35首。其中,19首“旧词”中的《周西》《秋风》《仰瞻》《别日》《对酒》
等,正为《荀氏录》之所录载,此则表明,荀勖与《荀氏录》一书,对于
沈约撰著《宋书·乐志》,乃是确曾产生过影响的。明乎此,则《宋书·
乐志》中的汉、魏乐府为什么较《汉书·艺文志》之记载要详细许多者,
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