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种《琴操》与真伪之辨

所属栏目:乐府诗批评史

据唐、宋时期的相关著述记载可知,在先唐以《琴操》为书名者, 共有三种,也即在当时共有三人曾撰著过《琴操》,其依次为桓谭《琴 操》、蔡邕《琴操》、孔衍《琴操》。而在唐、宋时期的各种公私书目中, 最早录载《琴操》者,则乃为《隋书》卷二十二《经籍志上》: “《琴操》三 卷,晋广陵相孔衍撰。”其后,《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上》《新唐书》 卷五十七《艺文志一》,均有“孔衍撰《琴操》”的记载,所不同者,是 《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志一》作“《琴操》二卷”。又,马端临《文献通 考》卷一八六《经籍十三》云: “《琴操》三卷。《崇文总目》: ‘晋广陵相 孔衍撰。述诗曲之所从,总五十九章。陈氏曰止一卷,不著名氏。’《中 兴书目》云: ‘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 述所以命题之意。今《周诗》篇同,而操、引才二十,似非全书也。’” 据此可知,孔衍《琴操》三卷,最初所收录者,为“总五十九章”,后在 流传过程中成为了“《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其内容主要 是“述诗曲之所从”与“所以命题之意”,待至宋人编撰《中兴书目》时, 则只有25篇(即《周诗》5篇,操、引共20篇)了,盖已佚亡泰半。而 徐坚《初学记》所引孔衍《琴操》(卷十六)仅一处的事实,又可为之 佐证。
首载桓谭所撰《琴操》者,为《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上》: “《琴 操》二卷,桓谭撰。”又《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志一》云: “桓谭《乐元 起》二卷。又《琴操》二卷。”据范晔《后汉书》卷二十八上《桓谭列传》, 桓谭曾撰著《新论》一书,凡“二十九篇”,其中“《琴道》一篇未成,肃 宗使班固续成之”;桓谭另有“赋、诔、书、奏,凡二十六篇”。为班固 “续成”且被编入《新论》的《琴道》一篇,因言“神农始作琴”,而与蔡邕 《琴操》所言“伏羲始作琴”不符。李昉等《太平御览》卷十三、卷四八二 所引《琴操》之《辟历引》《走马引》等,其《琴操》即此《琴操》,也即桓谭 《琴操》,盖因此二“引”均具浓厚之谶纬色彩,而与《晋书·桓谭列传》 所载桓谭“信谶”的史况契合。
蔡邕编撰之《琴操》,首见于《文选》李善注,凡5处7条,且大多 标明为“蔡邕《琴操》”。其具体为: 卷十五张衡《归田赋》注、卷十八马 融《长笛赋》注(2条)、卷十八嵇康《琴赋》注(2条)、卷二十一卢湛《览 古》诗注、卷五十五陆机《演连珠五十首》注。其中,马融《长笛赋》李善 注的第二条作“蔡雍《琴操》”,盖因“邕”“雍”在唐、宋时相通故也。其 注云: “……字或为引。蔡雍《琴操》有《思归引》,卫女之所作。”除 《文选》李善注外,徐坚《初学记》卷十七、卷十八、卷二十七、卷三十, 朱熹《韩集考异》卷一,以及《太平御览》卷九一五等,亦均不同程度地 引录了蔡邕《琴操》的某些题解文字。如《太平御览》卷九一五《凤》有 云: “蔡邕《琴操》曰: 周成王时……”引文以“蔡邕《琴操》曰”标注,
在上述三种《琴操》中,由于蔡邕《琴操》不为正史所载,而使之与 桓谭《琴操》、孔衍《琴操》相混,进而则导致了对《琴操》作者的争论不 休。更有甚者,认为《琴操》所著录之“琴曲类乐府”,乃皆为汉人作伪, 因而即将其目之为“汉诗”,如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即为其例。 而事实上,《琴操》在唐、宋、元、明时期,并不存在着作者的争议问 题,因为据上引《隋书》卷二十二《经籍志上》《文选》李善注诸材料可 知,在马端临撰著《文献通考》的宋末元初之际,这三种《琴操》均已佚 亡。而此,即是《文献通考》没有著录桓谭《琴操》与蔡邕《琴操》的原因 之所在。虽然,《文献通考》对孔衍《琴操》进行了“经籍考”,但其所考 文字,乃全部系据《崇文总目》与《中兴书目》之所载而为,即马端临在 撰著《文献通考》的当时,他根本没有见到过孔衍的《琴操》一书。由元 而清,辑佚学家王谟始辑得《琴操》二卷,并将其编入所刻《汉魏遗书 钞》,署名为孔衍撰。其后,孙星衍辑刻《平津馆丛书》,马瑞辰应邀为 《平津馆丛书》本《琴操》写序,于所撰《琴操校本序》一文中,力辨“孔 衍”说与“桓谭”说之非,而认为“《琴操》为中郎所撰,信有征矣”。 马瑞辰认为辑本《琴操》为蔡邕所撰者,本为正确,但其认为桓谭与孔 衍皆不曾撰著《琴操》者,则不的。再其后,黄奭辑刻《汉学堂丛书》、 王仁俊编撰《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篇》之辑本《琴操》,所署作者即皆为 蔡邕。
200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了《续修四库全书》,署名为“汉 前议郎陈留蔡邕伯喈撰”之《琴操》二卷,即被编印其中,这就是为研究 者所称道的今本蔡邕《琴操》(以下称“今本《琴操》”)。今本《琴操》分 上、下两卷,上卷所收琴曲篇名为: 《鹿鸣》《伐檀》《驺虞》《鹊巢》《白 驹》《将归操》《猗兰操》《龟山操》《越裳操》《拘幽操》《岐山操》《履霜操》 《雉朝飞操》《别鹤操》《残形操》《水仙操》《列女操》《伯姬引》《贞女引》 《思归引》《辟历引》《箜篌引》《琴引》《楚引》。凡24篇,其中《鹊巢》无 琴辞。下卷所收琴曲篇名为: 《箕山操》《周太伯》《文王受命》《文王思 士》《思亲操》《周金滕》《仪凤歌》《龙虵歌》《芑梁妻歌》《崔子渡河操》 《楚明光》《信立退怨歌》《曾子归耕》《梁山操》《谏不违歌》《庄周独处 吟》《孔子厄》《三士穷》《聂政刺韩王曲》《霍将军歌》《处女吟》《流澌咽》 《双燕离》。凡23篇,其中《流澌咽》《双燕离》无琴辞。二者合计为47 篇。另附《琴操补遗》9篇(则)。在这47篇琴曲中,属于“操”“引” “歌”者共有29篇,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认为其大多不可相 信,因而将其皆编入“汉诗”(被逯著编入汉诗”者,另有《文王受命》 等)。其理由是:
书中所载,除《鹿鸣》等五歌诗为《诗经》诗外,十二操、九引、 河间杂弄二十一章等,皆两汉琴家拟作。其中如《雉朝飞操》,西 汉扬雄尚未之见,河间杂弄亦自汉河间国人所制。更以《聂政刺韩 王》对照武梁祠像,尤证《琴操》有后汉之作。《诗纪》以《霍将军 歌》属霍去病,以《怨旷思唯歌》属之昭君,以其余系之周秦,皆非 是,今一律编入两汉歌辞。又今本《琴操》间有后人所增,如《思归 引》一歌,西晋初尚未流传,故石崇序此曲有弦无歌,今此歌辞明 为后人所作。《隋志》云: “《琴操》三卷。晋广陵相孔衍撰。”据此, 旧本《琴操》累经增添可知也。又如《岐山操》,《乐府诗集》以韩愈 歌辞为首,明郭氏所见尚无古辞,此所谓古辞,实出《琴苑要录》。 凡此皆不可不辨。
今本《琴操》所收录之“十二操、九引、河间杂弄二十一章等”,是 否为伪作,或者说是否“皆两汉琴家拟作”,马瑞辰在嘉庆十年(公元 1805年)所撰《琴操校本序》一文中,已对其进行了全面辩驳。但遗憾的 是,逯著虽然在大谈《琴操》诸作“皆两汉琴家拟作”云云,却并未能涉 及马《序》只字,由此看来,可知逯著作者在撰写这篇“辨伪”文字时, 并不曾读过马瑞辰《琴操校本序》一文。为便于参考,兹将马瑞辰《琴操 校本序》中关于《琴操》诸作真伪的辩驳文字,择其要者抄录如下:
蔡邕本传言邕所著有《叙乐》而无《琴操》,而今本《琴操》及传 注所引,皆归蔡邕,疑《琴操》即在《叙录》中,犹《琴道》为《新论》 之一篇耳。《北堂书钞》引蔡邕《琴赋》言: 仲尼思归即《将归操》 也,梁甫悲吟即楚高梁子《辟历引》也,周公越裳即《越裳操》也, 白鹤东翔即《别鹤操》也,樊姬遗叹即《列女传》也。与夫《鹿鸣》三 章、楚曲《明光》,俱与《琴操》合,则《琴操》为中郎所撰,信有征 矣。……今题曰蔡邕撰,其分合著录,征有不同证之傅注所引,亦 有互异。今渊如观察校正付梓,受而读之,古谊所存,足以左证 《经》《传》其言歌诗五曲,皆在《大戴记·投壶篇》八篇可歌之中。 盖汉初乐府尚存八篇, 其后《狸首》《采繁》《采》三篇, 又废不可 歌,故仅存其五。言暴风疾雨,在周公殁后,与《尚书》《大传》《史 记》合,足证《书·金滕篇》秋大熟以下,当为亳姑逸文。其言季桓 子受齐女乐,孔子欲谏不得作《龟山操》,足证孔子为鲁司寇不用 之说。其言孔子闻杀赵鸣犊作《将归操》,足证《孔丛子·邺歌》吾 将言归为伪作。至于《驺虞》《白驹》,不必有合于四诗之说,要不 失为一家之言,是固当与《月令章句》《独断》诸书并传者已
马瑞辰的辩驳言之有据,自可信之。所以,今本《琴操》中之“十二操、 九引、河间杂弄二十章一等”,非如逯著所言“皆两汉琴家拟作”者,也 就甚明。对于《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认为《琴操》诸作为伪作,以及将 其编入“汉诗”皆为误者,另可参见《商周逸诗辑考》之《水仙操》《龟山 操》《归将操》的“校考”与“斌按”,此不具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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