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木轩论制义汇编》 三卷

所属栏目:清代文话叙录

按:焦袁熹(1661—1736),字广期,号南浦,江苏金山(今上海金山区)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举人。焦袁熹著述等身,《清史列传》本传谓“袁熹穿穴经传,于诸经注疏皆有笔记”。王宝序《此木轩杂著序》称:“南浦先生论著至多,其所见于年谱及泾南司寇所撰行状中者,未易屈指数。”[1]焦氏一生勤于著述,不求闻达,王宝序称:“先生读书浦南,不近名,无所求于世。暗然于荒江寂寞之滨,至老而不倦。”[2]焦氏所作制艺及对制艺的评论受到时人的推崇:“世之目论者,徒谓先生制艺有不可名言之妙,其论制艺亦有味乎言之,故当为吾郡本朝之第一人。”[3]其著述常见者有《儒林谱》《太玄解》《潜虚解》《小国春秋》《此木轩四书说》《此木轩诗集》《此木轩杂著》等。
卷一《制义谱略》云:“余述《制义源流》,未卒业也,乃先为斯谱,以志其略,用告吾徒之习斯艺者,语云‘孙阳相马,在骊黄之外’,观者当自得之。”可知其意本在编撰《制义源流》,此书原是其准备的相关材料。从本书内容来看,也显得较为凌乱,似非定稿。全书分《制义谱略》《皇朝制义谱》《文评十九条》《举隅》《尚志轩论文》《丙申年论文》《癸丑年论文》《会元墨评》。其中《丙申年论文》末有徐颖柔识语,其云:“按此卷作于丙申、丁酉间,而后卷则癸丑年笔也,体类相同,而时有先后,其中议论间有重出之处,今并存之。”
总体看来,焦氏论文,对清人普遍推崇的“以古文为时文”之法,有不同意见,书中多处对此有所论述,如云:“古文不贵连片写,熟烂古文,人人写者,尤来不得。”又如:“墨卷用古文不可乎?曰:何为不可?只不要落套耳。有等题人人能写古文句调者,却不要写。如‘君赐食’一节,须是还他墨卷文字,若仍以小题光景,必有数见不鲜之患。又如‘夏礼吾能言之’一节,若写做欧文腔子,则又何难之有?能为此者,多便不须为也。”既承认“以古文为时文”的可行,但也注意到此法已经成为新的程式,故其强调做时文不落俗套,对于人人皆可以古文为之的题目,需要注意出新,突破程式。从本质上来说,这仍是以考生墨卷能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为目的而提出的观点。
是书抄本,凡二册,前后无序跋,藏于上海图书馆。


推荐内容


历史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