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鼻祖例言》 五则

所属栏目:清代文话叙录

按:杨绳武在《论文四则》之外,另编有古文选本《文章正宗》,《文章正宗》书首附有《文章鼻祖例言》五则,有独立的文话性质,其文章学理念可与《论文四则》《钟山书院规约》互参。
杨绳武论文以古为尊,在其《钟山书院规约》中,他便将《尚书》推为“千古文字之祖”,又将《尚书》以后的古文谱系大致梳理为:“《尚书》以后,能以文章继其传者,《左》《国》,得《左》《国》之传者,八家。《尚书》,宿海也;《左》《国》《史》《汉》,龙门积石。以下八家,则九河入海之处也。其余诸子百家,亦无能出《尚书》之范围。”“今人读《尚书》者,知尊之为经,而不敢目之为文”,杨绳武认为这是数典忘祖之举,故论文必推其源头。而《文章鼻祖》以“鼻祖”命名,正是崇古之义,其意是指书中所选皆是最古之文章。
《文章鼻祖例言》共五则,主要围绕“鼻祖”即古文源头角度立论,指出作文的“向上一路”。第一则云:“《尚书》,经之祖。《左》《国》,传之祖。《史》《汉》,史之祖。而其中又自有祖之祖。”[1]认为《易》的产生时代虽早,但起初“未有文字”,目前看到的《周易》文字出现在《尚书》之后。而诸子被其视为外篇,八家被视为苗裔,故以《尚书》《左》《国》《史》《汉》为“文章鼻祖”。第二则主要论述的是如何评价作者水平的问题。杨绳武认为,即便是优秀的作者,其作品水平也不会完全一样,“必有其一生极得意之笔,为全力所贯注者”,这些作品才是判断“其人之本领身份高下”的依据。对于由众多篇目组成的专书来说,亦复如是。此论极具理论内涵,他以作家最有价值之作品判断其文学水准,极为公允。杨绳武认为“取其不甚经意与一时兴会偶属之文,遽以定其高下,则不足服作者之心而衷学者之论矣”。杨绳武认为《史记》中的《项羽本纪》《高祖本纪》《平准书》《封禅书》便是“太史公全力所贯注也”;《汉书》中的《霍光传》《金日磾传》是《汉书》中“全力所贯注也”;《尚书》中的《尧典》《禹贡》《洪范》三篇则是《尚书》中的“作者全力所贯注也”。作者“全力所贯注”而完成的篇章,也正是读者应“全力所贯注”学习的对象。第三则与第二则相关,主要论述师法对象的问题。学文者应能知晓“文字有大小,笔力有高下,气味有厚薄”,学文应以“千古来第一种大文字,笔力最高,气味最厚者”为学习对象,这样才可“自立基址,自成结构”。第四则与第五则主要论读书法。杨绳武将文人读书类比成法官判案,即“读书如断狱”。其关联即在于,读书须能“论定古人文字之得失”,而法官也须能判断当事双方之利益得失。学文与学法者的相似还在于,断狱者若能“将历来大案卷审得明,断得当,则其余小案卷,皆游刃矣”。读书亦是同理,“将古来大文字看得透,讲得彻,则其余小文字皆破竹矣”。对于六经、《左传》、《国语》、《史记》、《汉书》等传统经典,杨绳祖要求“须全本熟读,无选择之理”。他还特意强调,《文章鼻祖》对这些书有所选录,“乃一隅之义,用以推明文章之道”。第五则主要是说明《文章鼻祖》中的评语数量有限,而古书的古注很多,不应局限于选本中的评语,应广参诸家以求深入理解。
此书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据之影印出版。


推荐内容


历史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