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杨朱篇》中放情肆志之人生观

所属栏目:中国哲学史

依《杨朱篇》之意见,人生甚短;且其中有大部分,严格的说,不是人生。《杨朱篇》曰:
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列子》卷七,页一)
生前既为暂时,死后亦归断灭。《杨朱篇》曰:
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有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有臭腐消灭,是所同也。虽然,贤愚贵贱,非所能也;臭腐消灭,亦非所能也。故生非所生,死非所死,贤非所贤,愚非所愚,贵非所贵,贱非所贱。然而万物齐生齐死,齐贤齐愚,齐贵齐贱。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列子》卷七,页一至二)
“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即《杨朱篇》人生哲学之全部。人生之中,只有快乐享受为有价值,而人生之目的及意义亦即在此。欲益满足,则人生益为可乐。
《杨朱篇》曰:
晏平仲问养生于管夷吾。管夷吾曰:“肆之而已,勿壅勿阏。”晏平仲曰:“其目奈何?”夷吾曰:“恣耳之所欲听,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夫耳之所欲闻者音声,而不得听,谓之阏聪。目之所欲见者美色,而不得视,谓之阏明。鼻之所欲向者椒兰,而不得嗅,谓之阏颤。口之所欲道者是非,而不得言,谓之阏智。体之所欲安者美厚,而不得从,谓之阏适。意之所欲为者放逸,而不得行,谓之阏性。凡此诸阏,废虐之主。去此废虐之主,熙熙然以俟死,一日,一月,一年,十年,吾所谓养。拘此废虐之主,录而不舍,戚戚然以至久生,百年,千年,万年,非吾所谓养。”(《列子》卷七,页二)
《杨朱篇》所认为求幸福之道如此。求满足诸欲,有一困难,即诸欲常相冲突。一切欲皆得满足,乃此世界中不可能之事。故求满足诸欲,第一须先选择一切欲中,究竟何欲,应须满足。以上《杨朱篇》所说,似无选择,而其实已有。依上所说,则吾人只应求肥甘,而不求常久健康。肥甘固吾人之所欲,而常久健康亦吾人之所欲也。依上所说,吾人只应任情放言,而不顾社会之毁誉。任情放言固吾人之所欲,而社会之赞誉亦吾人之所欲也。《杨朱篇》所选择而所视为应行满足者,盖皆目下即能满足之欲,甚容易满足之欲;至于须俟甚长时间,经过繁难预备,方能满足者,则一概不顾。《杨朱篇》甚重肉体快乐;其所以如此,或者即由在一切快乐中,肉体快乐最易得到。选取最近快乐,正所以避免苦痛。
希腊施勒尼学派之哲学家谓:所谓公直、尊贵、耻辱等,俱非天然本然而有,乃系法律习惯所定。而法律习惯,依提奥多拉斯(Theodorus)说,乃因愚人之同意而存在[见狄奥泽尼《著名哲学家传记》(Diogenes La&xEB;rtius:The Lives and Opinions of Eminent Philosophers)英译本九十一页]。法律习惯,亦或有用;然所谓有用,乃对将来的利而言,非目下所可享受者。若不计将来,只顾目下,则各种法律及诸制度,诚只是“阏”诸欲而已。《杨朱篇》似亦反对法律制度,彼云:
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玩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竞一时之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慎耳目之观听,惜身意之是非。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太古之人,知生之暂来,知死之暂往。故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故不为名所劝。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列子》卷七,页一)
又云:
伯夷非亡欲,矜清之邮,以放饿死。展季非亡情,矜贞之邮,以放寡宗。清贞之误善若此。(《列子》卷七,页二)
所谓“善”,当即是目前之快乐矣。
美名固亦吾人之所欲,此亦杨朱所不必否认。故《杨朱篇》云:
鬻子曰:“去名者无忧。”老子曰:“名者实之宾。”而悠悠者趋名不已。名固不可去,名固不可宾邪?今有名则尊荣,亡名则卑辱。尊荣则逸乐,卑辱则忧苦。忧苦,犯性者也;逸乐,顺性者也;斯实之所系矣。名胡可去?名胡可宾?但恶夫守名而累实;守名而累实,将恤危亡之不救,岂徒逸乐忧苦之间哉?(《列子》卷七,页七)
若依此,则名非不可贵,但若专为虚名而受实祸,则大可不必耳。况美名之养成,甚需时日,往往在甚远将来,或竟在死后。究竟将来享受美名之快乐,是否可偿现在牺牲目前快乐之损失,不可得知,至于死后美名,更无所用。《杨朱篇》云:
天下之美,归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恶归之桀纣。……凡彼四圣者,生无一日之欢,死有万世之名;名者,固非实之所取也。虽称之弗知,虽赏之不知,与株块无以异矣。……彼二凶也,生有从欲之欢,死被愚暴之名;实者,固非名之所与也。虽毁之不知,虽称之弗知,此与株块奚以异矣。彼四圣虽美之所归,苦以至终,同归于死矣。彼二凶虽恶之所归,乐以至终,同归于死矣。(《列子》卷七,页五)
又云:
伏羲以来,三十余万岁,贤愚好丑,成败是非,无不消灭,但迟速之间耳。矜一时之毁誉,以焦苦其神形,要死后数百年中余名,岂足润枯骨,何生之乐哉?(《列子》卷七,页六)
苟使如此,吾人何必舍目前之快乐,而求以后不可知之美名耶?
故《杨朱篇》所选取,只是目前快乐。如果目前快乐可以享受,则以后任何结果,皆所不顾。《杨朱篇》云:
卫端木叔者,子贡之世也。藉其先赀,家累万金,不治世故,放意所好。其生民之所欲为,人意之所欲玩者,无不为也,无不玩也。……奉养之余,先散之宗族;宗族之余,次散之邑里;邑里之余,乃散之一国。行年六十,气干将衰,弃其家事,都散其库藏,珍宝,车服,妾媵,一年之中尽焉,不为子孙留财。及其病也,无药石之储;及其死也,无瘗埋之资。一国之人,受其施者,相与赋而藏之,反其子孙之财焉。禽骨釐闻之曰:“端木叔狂人也,辱其祖矣。”段干生闻之曰:“端木叔,达人也,德过其祖矣。其所行也,其所为也,众意所惊,而诚理所取。卫之君子,多以礼教自持,固未足以得此人之心也。”(《列子》卷七,页三至四)
吾人行为所能有之最坏结果是死。人之畏死,实足以使其多虑将来,而不能安然享受目前快乐。所以哲学史中快乐派之哲学家,多教人不必畏死,教人多宽自譬喻,以明死之不足畏。《杨朱篇》云:
管夷吾曰:“吾既告子养生矣,送死奈何?”晏平仲曰:“送死略矣,将何以告焉?”管夷吾曰:“吾固欲闻之。”平仲曰:“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唯所遇焉。”管夷吾顾谓鲍叔、黄子曰:“生死之道,吾二人进之矣。”(《列子》卷七,页二至三)
又云:
孟孙阳问杨子曰:“有人于此,贵生爱身,以蕲不死,可乎?”曰:“理无不死。”“以蕲久生,可乎?”曰:“理无久生,生非贵之所能存,身非爱之所能厚。且久生奚为?五情好恶,古犹今也。四体安危,古犹今也。世事苦乐,古犹今也。变易治乱,古犹今也。既闻之矣,既见之矣,既更之矣,百年犹厌其多,况久生之苦也乎?”孟孙阳曰:“若然,速亡愈于久生,则践锋刃,入汤火,得所志矣。”杨子曰:“不然。既生则废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于死。将死则废而任之,究其所之,以放于尽。无不废,无不任,何遽迟速于其间乎?”(《列子》卷七,页四)
西洋哲学史中,伊壁鸠鲁(Epicurus)亦云:
你须常想,死与我们绝无关系。因一切好及不好,皆在感觉之中,而死乃是感觉绝灭。因此,我们若真正知死与我们无关,则我们有死的人生,于我们为可乐;盖此正确知识,使我们知人生有限,而可免于希求长生之苦。诸不好中,最凶顽者——死——与我们无关;因当我们存在时,死尚未至;及死至时,我们已不存在矣。(狄奥泽尼《著名哲学家传记》英译本四六九页)
死既不足畏,则吾人行为之任何结果,皆不足畏矣。
吾人应求目前之快乐,不计其将来之结果如何不好;亦应避目前之苦痛,不计其将来结果之如何好。《杨朱篇》云:
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禽子出,语孟孙阳。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孟孙阳曰:“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禽子默然有间。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禽子曰:“吾不能所以答子。然则以子之言问老聃关尹,则子言当矣;以吾言问大禹墨翟,则吾言当矣。”孟孙阳因顾与其徒说他事。(《列子》卷七,页四至五)
孟子云:“杨朱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此段盖就此言,加以推衍。拔毛系目前之苦痛,得天下乃将来之结果。吾人应避目前之苦痛,不计其将来能致如何大利;《杨朱篇》所持之道理如此。盖不但“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即拔一毛而得天下,亦不为也。
此虽是一极端的道理,而《杨朱篇》即以此为救世之法。设举世之人,皆只求目前快乐,则自无争权争利之人;盖权与利,皆非经繁难的预备及费力的方法,不能得到。如此,则世人所取,只其所需;而其所需,亦只限于其所能享受。如庄子云:
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余无所用天下为。(《逍遥游》,《庄子》卷一,《四部丛刊》本,页一)
如此,则自无争夺矣。故《杨朱篇》云: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列子》卷七,页四)
以此简单的方法,解决世界之复杂的问题,固未见其能有成。然此世界之混乱,实多由于人之争权争利,《杨朱篇》所说,固亦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也。
《杨朱篇》之快乐主义如此。若以与西方哲学比较,《杨朱篇》所持意见,与施勒尼派(Cyrenaics)所持极相合,与伊壁鸠鲁派(Epicureans)所持在原理上亦相合。施勒尼派“以肉体的快乐,为在精神的快乐之上;以肉体的苦痛,为在精神的苦痛之下”(狄奥泽尼《著名哲学家传记》英译本九○页)。
施勒尼派不以伊壁鸠鲁所说之无苦痛为乐;因无乐亦非苦;因快乐苦痛,皆因动而有,无苦无乐,皆非动也。(狄奥泽尼《著名哲学家传记》英译本九○页)
所以依施勒尼派,快乐必系积极的,为人力所致,以满足人之欲望者。《杨朱篇》所说,正是如此。
《杨朱篇》以为吾人只宜求目前快乐,不顾将来结果;吾人于此,亦不必以常人之见批评之,盖《杨朱篇》之根本意见,即以为吾人宁可快乐而生一日,不可忧苦而生百年也。然各种快乐,无论如何近在目前,皆必须用方法手段,始能得到。而此方法手段,又往往甚为可厌。若欲丝毫不牺牲而得快乐,则必至一无所得。瓦特孙谓施勒尼派之哲学,实教人得快乐而又不必求之(John Watson:Hedonistic Theories from Aristippus to Spencer四二页)。所以在西方哲学中,伊壁鸠鲁修正施勒尼派之说,以为无有苦痛,心神安泰,即是快乐。依此说,吾人宜安分知足,于简单生活中求享受。《杨朱篇》中,似亦间有此意。如《杨朱篇》云:
原宪窭于鲁;子贡殖于卫。原宪之窭损生;子贡之殖累身。然则窭亦不可,殖亦不可。其可焉在?曰:可在乐生,可在逸身。故善乐生者不窭,善逸身者不殖。(《列子》卷七,页二)
此意即近于伊壁鸠鲁派之哲学矣。
然在伊壁鸠鲁派之理想生活中,人对于过去,既无信仰,对于将来,又无希望,但安乐随顺,以俟死之至。此或为一甚好境界,然亦有郁色矣。此等哲学,虽表面上是乐观的,而实则是真正的悲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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