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公约》

所属栏目:土耳其现代史

凯末尔在埃尔祖鲁姆召开了东部各省保卫主权大 会之后,土耳其人民起来参加解放自己的运动如火燎原,烧遍安纳 托利亚大地。群众已开始不信任苏丹政府,而愿在凯末尔领导之下 成立全国性的救亡机构。于是,凯末尔于1919年9月4日又到锡瓦 斯,召开了 “安纳托利亚和罗姆里主权保卫会” (全国保权总会性 质),参加者不仅有东部各省代表,还有由全国各地选派的代表参 加。会上,决定“当发生奥斯曼政府在受外国威迫下而放弃本国一 部分领土时,为了在政治上和行政上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建立一个 新的政府”,否定了某些人提出的 “要求接受美国的委托统治” 的 建议。会上选出代表委员会的成员,推举凯末尔为代表委员会主席。 凯末尔乃辞去军内职务,表示愿以一个公民的身份从事民族解放运 动,深受群众拥护。
1919年7月23日,在埃尔祖鲁姆大会上,凯末尔发表的 《告全 国人民书》 中说: 1. 祖国的领土是完整的,不容分割; 2. 要统一全 国,反对外国的占领与干涉; 3. 如奥斯曼政府不能保持国家独立, 则另建政府,由全国代表大会推出委员组成; 4. 要求民族自决和民 族武装独立; 5.不给基督教徒以政治特权; 6.不承认委任统治和保 护国统治; 7. 要求苏丹政府立即召集国会,处理政府一切工作。 于是,民族解放斗争的巨幕从此揭开,土耳其人民开始展开救亡 运动。
1919年12月27日,代表大会将会址迁到安卡拉。此后,安卡 拉就成了民族解放运动的中心。
苏丹为欺骗土耳其人民,于1920年1月12日在伊斯坦布尔召 开了奥斯曼帝国国会。苏丹原想利用国会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并谴责 凯末尔。不料,国会议员并未谴责凯末尔,反而在1920年1月28日 通过了一项《国民公约》。实际上,国会确认了埃尔祖鲁姆和锡瓦斯 代表大会所宣布的各项原则。《国民公约》 以庄严的 “土耳其独立 宣言” 的形式公布了这些原则。从此,《国民公约》 就成为了民族 解放的旗帜。
在奥斯曼帝国国会中,有来自安卡拉由凯末尔派出的一部分议 员参加,他们将埃尔祖鲁姆大会和锡瓦斯大会的群众呼声带去,而 伊斯坦布尔的议员立即响应,乃通过了 《国民公约》。
《国民公约》 的内容是:
①1918年11月30日签订《摩德洛司协定》 后,奥斯曼帝国境 内被占领的阿拉伯人居住地区的命运,应由公民投票决定,未被占 领地区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
②东部边境三省 (卡尔斯、阿尔达汉、阿尔特温) 由公民投票 来决定其命运。
③关于西部地区的西色雷斯的法律地位,将由公民投票解决。
④要保障首都伊斯坦布尔和马尔马拉海的安全。关于海峡问 题,将和有关国家商定通航问题。
⑤对国内各少数民族享受的权利,保持与邻国境内土耳其人所 享受的权利相等。
⑥“我们生存和我国前途的重要条件,就是赋予我们以享有完 全独立和自由的机会,以保证我们的发展,使我们民族兴旺和经济 繁荣成为可能,使我们能够建立现代的正确行动的国家。因此,我 们反对阻碍我国政治、法律和财政发展的治外法权。关于偿还我国 债务所应规定的条件,也不得与这些原则相抵触。”
帝国国会在通过《国民公约》 之后,又迫使苏丹重新更换内阁 人员,这就使苏丹更加不安,英国占领军也受到震动。1920年3月 16日,英陆战队登陆,全部占领伊斯坦布尔及各机关,逮捕了几十 个倾向凯末尔的议员,把他们流放到马耳他岛,国会被解散,苏丹 缺席,判决凯末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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