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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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译欧洲原子能联营。欧洲共同体的三大部分之一。1958年1月1日由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于1957年3月25日在罗马签订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生效时正式成立。宗旨和主要职能为:协调成员国对原子 ......    (本文共 280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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