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城坊制·郊区村制

所属栏目:中国农村工作

唐代京都和郊区的基层组织形式。唐时,在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对城里居民按坊编制,设置坊正;对郊区居民按村编制,设村长。坊正和村长的职责,侧重于警察与收税。 ......    (本文共 76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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