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中国书论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观”,不仅指运用耳目等感觉器官观察事物的现象,而是心灵通过感官又超越感官,通过现象又超越现象的对事物整体的把握,是一种审美观照。观是审美心理活动的第一个阶段,即书家以自由的心灵容纳事物 ...... (本文共 1226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