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逼签《过境税声明》,控制中国内地关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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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 3月4日,钦差大臣、广州将军伊里布病死,由耆英接任。6月23日,耆英与广东按察使黄恩彤和侍卫咸龄同去香港,26日与璞鼎查互换《南京条约》批准书。同日,还议定了中英《过境税声明》。
《声明》说:据《南京条约》载明:“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后英商按例交纳。”又据载明:“‘英国货物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中国商人遍运天下,经过关税,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某分’等语。实应上税若干,未有载明。惟查中国内地关税,定例本轻,今复议明,内地各关收税,洋货各税,一切照旧轻纳,不得加增。”
英国侵略者不满足于控制五口通商口岸的货物进出口税率,通过《过境税声明》,又控制了中国内地的关税。从此,中国海关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相反却变成为推销外货和外人掠夺中国原料的有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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