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 > 南京大学校史资料选编 > 正文

第四中山大学本部校务会章程草案(1927年)
南京大学校史资料选编

        第一条 组织本大学校务会以校长、秘书长、高等教育部长、各学院院长、图书馆长及教授代表组织之。第二条 选举校务会教授代表须为本大学之专任教授或专任讲师,于每学年开学后两星期内投票选举之。其选举办法分二种:一、每    (共 1011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
说明: 本文档由创作者上传发布,版权归属创作者。若内容存在侵权,请点击申诉举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