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组织本大学校务会以校长、秘书长、高等教育部长、各学院院长、图书馆长及教授代表组织之。第二条 选举校务会教授代表须为本大学之专任教授或专任讲师,于每学年开学后两星期内投票选举之。其选举办法分二种:一、每 (共 1011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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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组织本大学校务会以校长、秘书长、高等教育部长、各学院院长、图书馆长及教授代表组织之。第二条 选举校务会教授代表须为本大学之专任教授或专任讲师,于每学年开学后两星期内投票选举之。其选举办法分二种:一、每 (共 1011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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