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战国中后期,商鞅、韩非倡行并在秦国实施法制教育,其特点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韩非对法制教育的概括,而其首倡者乃是商鞅。商鞅认为讲授私学之人与私学教育之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 ......     (本文共 6982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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