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商务印书馆与《日本法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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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规大全》是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的一部日本法律规范图书集成。全书共80册,多达400万字。其内容涵盖了宪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监狱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教育、卫生、地方制度等25种类,此外还收录有各类法律、法规、敕令、规章等约3000件。全书最后还附有解字一册,对书中所出现的主要法律名词予以解释。
《日本法规大全》翻译出版的创意最初由南洋公学译书院的张元济于1901年提出。当时,政府在清末新政中已经初步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改革方向,然而,如何具体落实君主立宪制,尤其是对司法、行政、立法等三权的地位及权限划分等具体问题,并没有任何现成的答案。在此背景下,改革者们不得不通过翻译引进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国家的相关法典及法律文本,来为君主立宪制的实施提供参照。对此,时任南洋公学译书院院董的张元济在当年曾有“我国变法不能无所师,求师莫若日本。法律之学,探本穷原,非一朝一夕之事,欲亟得师,莫若多译东文书,先条件而后理论”。张元济的“多译东文书”之说随后得到了南洋公学译书院总理沈曾植的认同。“于是,就有了翻译《日本法规大全》之议,时因国内无人能胜任此事,张元济便求助驻日本使馆赞使兼留日学生监督夏偕复,于日本组织留学生翻译此书。”[1]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译成初稿240万字,可惜“文字多直译,循用术语未加笺释,且稿出数人之手,译例歧杂,未可行世”[2]。1903年,张元济因为南洋公学裁减译书院而加盟商务印书馆。但他始终没有放弃翻译出版《日本法规大全》这一执念。1904年,张元济的执念得到了时任工部左侍郎盛宣怀的认可,盛宣怀遂派出雷奋、杨廷栋、杨荫杭三人(均为留日学子)前往协同译书,与此同时,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夏瑞方也同意由商务印书馆出面刊印此书。
于是,就在《日本法规大全》的翻译出版得到有力者支持的基础上,张元济聘用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生刘崇杰总理翻译一事,同时引进陈与年、刘崇佑等十余人参与翻译。此后,为了加快《日本法规大全》的译校进度,以配合清政府“预备立宪”诏书的公布,张元济又专门派遣刘崇杰携带译稿前往日本,邀请汪兆铭(精卫)、何燏时、章起谓等留日学生共同参与译补校对。[3]1907年1月,《日本法规大全》最终以《新译日本法规大全》之名由商务印书馆推出。随后得到了社会的热烈追捧。据称在该书出版半年后,“尽管每部定价大洋贰拾五元,预约及门售已达三千余部。商务印书馆的广告这样写道:‘此书于日本官制、教育、财政、武备、巡警等事言之纂详,且系同洲同文同种之国,尤足为我官绅庶参考之用。……两江总督瑞制军订购二百部颁发宁、苏两属,并饬皖、赣两藩司备价各购二百部,一律颁发以为政界参考之助’”[4]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之所以能得到社会如此广泛的认可,其原因之一是推出适时。当时正值晚清政府的政改进入“预备立宪”的程序,对国人而言,如何预备如何立宪尚无定论,而急需有效仿的对象。在世界近代史上,学习西方最为成功的国家就是日本。他们通过明治维新,迅速完成了社会转型和近代化,但保留了天皇制度。《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的推出可谓正逢其时,为清政府的政改提供了参照对象。这也是两江总督瑞方会订购该书颁发给下属官僚,同时还要求地方官僚自行购买该书的重要原因。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获社会广泛认可的原因之二,是其内容完备。《新译日本法规大全》不是对日本某一法律或法规的译介,而是对日本明治维新后所构建的法律与法规的整体介绍。在法制的选择和重建上,日本成功仿行法、德法律模式完成的近代法律体系,对当时行走在君主立宪制道路上的中国修法建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直是中国法学界所向往的学习范本。这也是考察政治五大臣之一的载沣所以会在《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序中称道“今之言改政者,莫不胎范于日本之制”而“可为我国之导师”的由来。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获社会广泛认可的原因之三,是其译文及体例编排上的用心。全书不仅有译、有校,最后还专门附有“解字”(名词注解)一册。且不说张元济对此前南洋公学译书院240万字的初稿以“文字多直译,循用术语未加笺释,且稿出数人之手,译例歧杂”为由断然舍弃,而另行聘用早稻田大学毕业生刘崇杰总理翻译,成稿后还令刘崇杰专程东渡日本礼聘汪兆铭等人加以校对。此外,为了表示对译文的用心,还专门在卷首将所有译校者名字及译校章目一一列出。更令人叹服的是在译著之后,张元济还专门请钱恂和董鸿祎编撰《日本法规大全解字》,按部首排序,对法规大全中出现的法律名词和动词,进行检索与解读,长达91页。就这一部薄薄的小册子,到1914年时再版了19版,其所收录的许多法律术语也沿用至今。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原因之四,是其极为出色的营销宣传。为让《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得到社会认可,张元济一方面广邀政府官员与社会名流为此书作序,其中有政府官员载沣、戴鸿慈、瑞方、吕海寰、盛宣怀、袁世凯、岑春煊,社会名流有沈家本、张元济、大隈重信(日本政府官员)、织田万(日本学者)以及高田早苗(日本学者);另一方面则出资在知名媒体《大公报》、《申报》上竞相广告。“广告的篇幅很大且十分醒目,对《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的译印出版过程以及译校者做了大致的介绍,……称其为‘日本法规之书以此书为最完全,全国法律、规则、命令无一遗漏’之译著。《申报》上的广告更是冠以《新译日本法规大全》‘预备立宪时代最要之参考书’称号。”[5]由此而大幅提升了图书的知名度。
显然,就对译文及体例的重视以及在营销手法上的巧妙而言,由商务印书馆所主持的《新译日本法规大全》,与由社会团体所主持的《支那通史》、《东洋史要》以及《译书汇编》就有了质的不同。如果说,诸如东文学社、译书汇编社等社团在图书的汉译出版上,还带有输进文明、开启民智等理想主义理念的话,那么,从商务印书馆身上,可以更多地看到汉译图书的商业运作模式。这也就是商务印书馆能在此后的岁月中,超越社团及其他出版社而独领汉译日文图书风骚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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