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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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官制

秦之设官,多不沿袭于古。分其职掌,使互钳制,所以防专擅也。(甲)中央秦以丞相总庶政,太尉掌兵事,别设御史大夫,司纠察之任,取分权制。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贰于 ......(本文共 1670 字 , 4 张图)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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