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中心主义视野下的《贵州通史》(明清)民族文化史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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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贵州通史》第2卷第三篇“明代的文化”和第3卷第六篇“清代贵州的文化教育”的目录:
《贵州通史》第2卷“明代的贵州”(第335~438页)
第三篇 明代的文化
第一章 学校教育
第一节 儒学教育在贵州的推广
第二节 卫学及府州县学
第三节 司学与土司子弟教育
第四节 书院及社学
第五节 贵州开科取士
第二章 宗教与哲学
第一节 佛教广为传播
第二节 道教传播与坛祀兴起
第三节 伊斯兰教
第四节 王阳明学说的产生与黔中王学
第三章 文学艺术
第一节 文学创作
第二节 书画艺术
第三节 民间歌舞与戏剧
第四章 史地及其它学科
第一节 史学
第二节 地方志
第三节 地理游记
第四节 医学与阴阳学
《贵州通史》第3卷“清代的贵州”(第705~848页)
第六篇 清代贵州的文化教育
第一章 学校与科举
第一节 官学的扩大
第二节 书院的蓬勃发展
第三节 社学义学与私塾
第四节 清末新式学堂的兴起
第二章 清代贵州文学
第一节 诗词楹联
第二节 散文小说与传奇
第三章 清代贵州艺术
第一节 戏剧
第二节 书画艺术
第三节 摩崖石刻
第四节 建筑艺术
第四章 清代贵州学术
第一节 经学小学目录学及金石学
第二节 史学与方志
第三节 杂著
第五章 宗教
第一节 佛教禅宗在贵州的兴起
第二节 道教的继续传播
第三节 伊斯兰教的传播与“哲赫令那”的兴起
第四节 天主教在贵州的传播
第五节 基督教传入贵州
从目录上看,只有第2卷第三篇第一章学校教育第三节“司学与土司子弟教育”稍微涉及一点少数民族方面的书写,而且是把少数民族放到接受儒学教化的层面上来叙述的。“在中国历史上,无论华夷,大凡脱离中央王朝控制之外者,便是‘化外’的蛮夷,就要受到排斥。对于主动前来归附‘王化’的少数族群,则被津津乐道地称之为‘慕义向化’,强调自己‘得其天性’,然后施‘仁政’。”[1]明代贵州高度重视儒学教育,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担心“夏变于夷”,“用夏变夷化”,这方面有文章专门论述过。细观内容,在第3卷第六篇中略为提及清代贵州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如毕节的安吉士、安淦辛、余家驹、余珍、余昭、余达父、安家元、安覆贞以及锦屏苗族诗人龙绍讷(第749~750页)。第3卷第六篇第三章“清代贵州艺术”第一节“戏剧”谈及了布依族的“八音”、侗族的“侗戏”、彝族的“变人戏”(第765~768页)。著名的《百苗图》仅寥寥数语论之(第777页)。第3卷第六篇第三章“清代贵州艺术”第四节“建筑艺术”谈了有代表性的侗族鼓楼。此外,在第四章第四节“医学与阴阳学”对少数民族的医学如苗医、侗医、水医等都没有提及。
编者在《贵州通史》第2卷第三篇“明代的文化”按语中写道:“有明一代,在中央王朝统治逐步加强和经济日益发展的基础上,中原文化源源不断传入贵州,教育科举,宗教哲学,文学艺术,史地及医学等方面都出现了新的面貌,比之前代有较大进步。当时的文化,以儒家教育为中心,虽然直接服务于封建统治,但客观上有利于贵州文化的发展。不过,由于贵州原先的基础薄弱,与其它地区相比,仍处于不发达的状况。”[2]我们知道,明王朝在贵州的统治实际上比较薄弱,尽管永乐十一年(1413)贵州建省,但中央王朝主要是通过土司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间接统治,然后通过驻屯军加以监视,实际上当时的苗疆基本上还是“化外之民”。费孝通先生论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可是多元的民族文化在这里没有得到体现,充其量只是行政上把少数民族纳入到“中国”的系统而已。
编者在《贵州通史》第3卷第六篇“清代的文化”中认为:“最能反映本省文化深度的学术如经学、小学、目录学、史学、方志学等建树尤为突出,有的在全国占有一定的地位。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在清代都有一些新的变化,天主教、基督教也在这一时期传入。”[3]本卷更是不可思议——连欧美传来的天主教、基督教都在清代贵州文化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而贵州少数民族的宗教却只字未提,比如侗族的“祭萨”、苗族的“牯脏节”等,难道这些民间宗教不属于宗教事项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信仰这些难登“大雅之堂”的民间宗教,为什么就不能实事求是地叙述呢?
清代贵州,少数民族与封建统治者矛盾激化。先是康熙年间吴三桂平定水西,改土归流,彝族人口锐减。至雍正、乾隆年间开辟苗疆以后,苗疆几乎是“三年一小反,六十年一大反”,更使得苗族人民强化自身的文化认同。许多传唱的少数民族歌谣里对这些历史事实多有论述。战争带来的灾难是沉重的,咸同“苗乱”,“兵连祸结二十年,公私耗费一万万五千万两,合五省兵力动员至七八万人,死于兵役者四百九十万众,失陷城镇百余座,被兵四千余处,予设职官三千余人”[4]。这一史实在“咸同农民大起义”中总算得到体现,这场耗时日久、靡费无数的战争中少数民族占主角,此后经过地方流官多年的经营,贵州才逐渐恢复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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