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饷加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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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府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借口辽东战事紧急,加派“辽饷”,先是亩加银三厘五毫,第二年再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前后三加,即每亩加征银九厘,每年“辽饷”银520万两。崇祯三年(1630年)又强征“辽饷”亩加征银三厘。崇祯 ......    (本文共 298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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